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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中文):陳睿嫺
作者(外文):Chen, Jui Hsien
論文名稱(中文):我國大法官解釋與稅法體系之發展變遷
論文名稱(外文):A Study of Development and Evolution of J.Y. Interpretations and Tax Laws
指導教授(中文):陳宛妤
指導教授(外文):Chen, Wan Yu
口試委員(中文):王泰升
陳仲嶙
口試委員(外文):Wang, Tay Sheng
Chen, Chung Lin
學位類別:碩士
校院名稱:國立清華大學
系所名稱:科技法律研究所
學號:101074511
出版年(民國):105
畢業學年度:104
語文別:中文
論文頁數:95
中文關鍵詞:大法官解釋稅法解釋稅法體系租稅法律主義租稅平等原則發展脈絡
外文關鍵詞:J.Y. InterpretationsTax-law-relevant J.Y. InterpretationsTax LawsPrinciple of Statutory TaxpayingPrinciple of EquityDevelopment and Evolu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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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係我國稅法相關之大法官解釋(下稱「稅法解釋」)之研究,以保守解釋期(1948-1985)、改革發展期(1985-2003)、穩定發展期(2003-2016)為時代區分,研究租稅實體法規、稅捐稽徵法規、租稅救濟法規、租稅罰法規等稅法體系各層面下稅法解釋內涵之發展變遷。並在此基礎下,分析稅法爭議時代脈絡與大法官組成改變對稅法解釋之影響,以及我國稅法解釋中租稅法律與租稅平等原則之發展變遷與審查模式之建立。

保守解釋期所處理的爭議主要有土地政策施行所產生的相關爭議、新法施行效力範圍問題,反映了當時政府經濟發展政策之施行軌跡。此時其大法官作成解釋大多採保守態度而維持當時行政機關見解,並就當時政策主導下紛亂龐雜稅法體系仍有梳理功能,但對改革稅法體系之作用十分有限。

改革發展期所做成之大法官解釋正扮演改造稅法體系適應新社會之角色。對經濟政策下的租稅優惠措施,與過去行政權獨大時期稽徵機關所為之推計課稅、協力義務要求與違反處罰等,開始加以租稅法律主義、租稅公平、及比例原則等加以限制,而對當時複查制度之採取強烈的違憲宣告以促進快速改革。

於穩定發展期之稅法解釋所處理的租稅議題更多元,反映台灣社會經歷三次政黨輪替,各式社會運動興起下的多元價值。除外,延續前期就夫妻合併申報制度、協力義務、推計課稅、租稅罰等爭議,違憲宣告比例在時期有所提高,進一步深化租稅公平與租稅法律主義於各稅法體系層面。

整體而言,我國稅法解釋已發展出租稅法律主義審查模式與租稅平等主義審查模式。就租稅法律主義,在改革發展期建構出憲法第十九條依法律納稅之內涵,並就稅捐行政命令與財政部函釋發展出不同之審查標準,至穩定發展期,租稅法律主義依內涵與審查模式已趨穩定成熟。租稅平等原則在穩定發展期亦已發展出以憲法第七條為基礎之內涵,審查模式則區分涉及生存權保障與國家財政安排之租稅措施,分別給予實質關聯與合理關聯之審查標準。
This thesis is based on tax-law-relevant Judicial Yuan Interpretations published till now, divided in to three period "Conservative Interpretation Period" (1948-1985), "Reformation Period" (1985-2003) and "Steady Development Period" (2003-2016), to analyze the development and evolution of the Interpretations in substance, procedure, remedy and penalty dimensions of tax law system. And based on the preliminary findings, this thesis will discuss the social context of the Interpretations, and the relation between composition of Justices and the Interpretations, and the development and evolution of the meaning of the Principle of Statutory Taxpaying and the Principle of Equity under the Interpretations, and their constitutional review.

In the Conservative Interpretation Period (1948-1985), the tax-law-relevant Judicial Yuan Interpretations mainly handled the issues raised from the land policies and new laws, reflecting the background that the government re-located to Taiwan and implemented numerous new laws and new policies. With a more conservative attitude to guard authority of the government, the Interpretations played role in sorting the in this period tended to take. Despite with limited rectifying function, the Interpretations still had achievements as sorting the chaos tax systems.

The Interpretations in the Reformation Period (1985-2003) reformed and adapted the tax system to the new society which just relieved from the coercion: they implemented Principle of Statutory Taxpaying, Principle of Fair Taxation and Principle of Proportionality to tax measures taken by taxing authority e.g., tax benefits, tax estimation and cooperative obligation measures, and accelerated revolution of recheck regulations by declared they are unconstitutional.

In the Steady Development Period (2003-2016), the tax issues in the Interpretations are more multivariate, expressing the multiple value promoted under the democratic society. With higher proportion of unconstitutional declaration, Taxing Principles further integrated into the tax system.

Overall, the Interpretations has developed constitution review model of Principle of Statutory Taxpaying and the Principle of Equity. For Principle of Statutory Taxpaying, in the Reformation Period, its meaning under the article 19 of the Constitution and its review standards for tax executive orders and interpretations of the Ministry of Finance was built up. As to Principle of Equity, its meaning under Article 7 of the Constitution and review model has been developed until Steady Development Period (2003-2016).
第一章 緒論 1
第一節 問題意識 1
第二節 文獻回顧 2
第三節 研究的目的與視點 4
一、時代背景對稅法解釋影響之觀察 4
二、稅法解釋對稅法體系影響之觀察 5
三、大法官組成對稅法解釋影響之觀察 5
四、稅法解釋中稅法原則與其審查標準發展脈絡之觀察 6
第四節 研究範圍與限制 6
一、研究範圍與對象 6
二、研究限制 8
第五節論文架構 8

第二章 保守解釋期稅法解釋內涵之發展(1948-1985) 8
第一節 前言 8
第二節 租稅實體法相關爭議之重要解釋 9
一、關於土地相關法規之爭議 9
二、關於租稅優惠措施之爭議 11
三、關於行政院/監察院與行政法院認定歧異之爭議 11
第三節 稅捐稽徵法之相關爭議之重要解釋 13
一、關於土地增值稅計算之爭議 13
第四節 關於租稅法律適用效力之重要解釋 15
第五節 小結 16

第三章 改革發展期稅法解釋之內涵發展(1985-2003) 17
第一節 前言 17
第二節 當時租稅實體法相關爭議之重要解釋 18
一、關於租稅優惠減免之爭議 18
(一)對租稅優惠法律訂定尊重立法裁量 18
(二)行政函釋不得增加租稅優惠法律所無之限制 18
(三)租稅優惠行政命令需符合租稅公平 20
(四)獎勵投資條例屬於所得稅法之特別法 20
(五)相關連之租稅優惠與負擔應整體適用 21
二、關於課稅要件認定之爭議 21
第三節 當時稅捐稽徵相關爭議之重要解釋 23
一、關於合併申報制度之爭議 23
二、關於推計課稅制度之爭議 23
(一)肯認推計課稅制度 23
(二)推計課稅須符合租稅法律主義 24
(三)推計核定方法應客觀合理 25
三、提供相關證明文件協力義務之爭議 27
(一)肯認相關證明文件協力義務 27
(二)屬於技術性、細節性事項 28
(三)行政命令所設期間限制需符合比例原則 28
(四)不得增加法律所無之限制 29
四、接受抽查與調查之協力義務之爭議 29
(一)需有事實足認其有逃漏稅情事 29
(二)納稅人有提出有利於己反證之權利 30
五、租稅保全措施(限制出境)之爭議 30
第四節 關於租稅救濟法相關爭議之重要解釋 32
一、關於複查制度之爭議 32
第五節 關於租稅罰法相關爭議之重要解釋 34
一、關於違反協力義務得否處行為罰之爭議 34
(一)違反協力義務處行為罰為課稅公平所必要 34
(二)行為罰比例原則之具體化 35
第六節 關於國稅省稅縣稅劃分爭議之重要解釋 37
第七節 小結 39

第四章 穩定發展期稅法解釋內涵之發展(2003-2016) 42
第一節 前言 42
第二節 關於租稅實體法相關爭議之重要解釋 43
一、關於貨物稅課徵之爭議 43
二、關於租稅減免優惠是否符合租稅公平之爭議 44
(一)對政策性租稅優惠規定採一般審查標準 44
(二)對生存權保障之租稅減免規定採嚴格審查標準 44
三、關於新興金融商品課稅之爭議 46
第三節 當時關於稅捐稽徵相關爭議之重要解釋 46
一、關於合併申報制度之爭議 46
二、關於推計課稅之爭議 47
(一)推計課稅方法應以法律明定 47
(二)重申推計方法須合理公平 48
(三)計算方式之選擇權利 49
三、關於提供相關證明文件協力義務之爭議 50
四、關於接受抽查與調查之協力義務之爭議 51
第四節 關於租稅救濟法相關爭議之重要解釋 52
一、關於公同共有人送達之爭議 52
第五節 關於租稅罰法相關爭議之重要解釋 53
一、關於違反協力義務處罰之爭議 53
二、關於租稅罰比例原則之爭議 54
第六節 小結 56

第五章 我國稅法解釋之作成機制 57
第一節 稅捐爭議與其時代脈絡 57
一、保守解釋期面對之新制度與新政策適用爭議 57
(一)土地改革政策之施行 57
(二)新法有無溯及既往效力問題 59
二、改革發展期面對之經濟政策與社會改革需求 59
(一)租稅優惠措施 59
(二)改革開放下出現之爭議 60
三、穩定發展期面對之財政問題與權利保障聲浪 61
(一)稅賦改革檢討 61
(二)納稅人權益保障 62
(三)金融經濟時代衍生的新稅種 63
第二節 大法官組成與影響之分析 64
一、稅法專業大法官與稅法解釋比例之關聯 64
二、大法官之職業經歷對解釋風格之影響 65
(一)大法官之職業經歷與解釋風格之關聯 65
(二)解釋風格由判決特色轉變為論文性格 66
第三節 稅法解釋中租稅原則之發展變遷 67
一、保守解釋期:租稅法律與租稅公平概念之萌芽 67
二、改革發展期:租稅法律主義內涵之發展 69
(一)租稅法律主義 69
(二)「租稅公平」與「租稅平等」內涵尚未發展成熟 71
三、穩定發展期:租稅法律主義之穩定與平等原則之發展 73
(一)租稅法律主義原則之穩定成熟 73
(二)租稅平等原則開始發展 74
第四節 稅法解釋審查標準之發展變遷 76
一、保守解釋期之審查標準 76
二、改革發展期之審查標準 77
(一)租稅法律主義審查之審查標準 77
(二)租稅平等原則審查採寬鬆審查標準 79
三、穩定發展期之審查標準 79
(一)租稅法律主義審查標準之穩定 79
(二)租稅平等原則審查標準之區分 80

第六章 結論 82

參考文獻 85
附錄 88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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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大法官解釋文、理由書、意見書:
司法院大法官網站:http://www.judicial.gov.tw/constitutionalcour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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