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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中文):吳秉霖
作者(外文):Wu, Ping-Lin
論文名稱(中文):土城媽祖田之土地所有關係探究——社會的業主與國家所有權人
論文名稱(外文):The research for ownership of Mazutian in Tucheng—unofficial landowner and official landowner
指導教授(中文):陳宛妤
指導教授(外文):Chen, Wan Yu
口試委員(中文):王泰升
曾文亮
口試委員(外文):Wang, Tay-Sheng
Tseng, Wen Liang
學位類別:碩士
校院名稱:國立清華大學
系所名稱:科技法律研究所
學號:103074601
出版年(民國):107
畢業學年度:106
語文別:中文
論文頁數:166
中文關鍵詞:媽祖田普安堂慈祐宮祀田業戶業主業主權人所有權人臺灣地租規則耕者有其田
外文關鍵詞:official ownerunofficial ownerowner shiptempleland taxproprietortitleholderLand-to-the-Till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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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以近年發生之土城普安堂土地所有權紛爭為例,探討臺灣「祀田」自清治至戰後之所有關係。祀田乃信眾為維持寺廟營運,捐獻或集資購置之田業。清治時期,臺灣土地所有者,有官府認定之業戶,與民間肯認之業主,二者所指對象不盡相同。民間肯認之祀田業主,可能包含獻田施主後人、廟內祀神、及向廟方承墾/承贌土地之佃人,呈現「一地多主」狀態。此外,因本件慈祐宮媽祖祀田,尚及於山區土地,故本文亦就清治臺灣山場土地之所有關係進行討論。

日治時期,媽祖田山區居民為規避1904年「臺灣地租規則」規定之高額稅金,在辦理山區新墾土地臺帳登錄時,及其後日本政府進行林野調查時,居民均使慈祐宮成為臺帳登錄之業主權人。然而此並不意味居民否定自己同為土地「業主」。蓋居民對於「業主」之認知,仍停留在清治時期「一地多主」之概念,因此即便居民使慈祐宮登錄為政府認定之業主權人,其仍認為自己同為土地業主。但如此作法也為日後雙方土地所有權紛爭埋下伏筆。

戰後國民黨政權初領臺灣,隨即進行地籍清理並辦理土地總登記。然而過程中極為倉促混亂,故戰後總登記所登記之所有權人,大多沿襲自日治時期法院登記簿資料,及各地方保存之臺帳資料。日治時期遺留之國家法上業主權人/所有權人,與民間認定之業主不一致問題,遂無法獲得解決。1953年政府推行「耕者有其田」,媽祖田埔地多數祀田遭政府徵收,放領為佃人所有。山區土地則因部分不在徵收範圍內,部分承領地價過高,佃人放棄承領,以致慈祐宮今日於山區仍擁有近三百甲祀田。

2006年發生之普安堂土地所有權訴訟,將百年來慈祐宮與山區居民之土地所有權衝突,推向高點。法院雖以現代法判決慈祐宮勝訴。但對於普安堂及其他山區居民而言,該判決結果似乎無法體現其對於正義之想像。
This article takes the lawsuit between Pu-An-Tang(普安堂) and Ci-You temple(慈祐宮) for the land ownership of Mazutian(媽祖田) in Tucheng(土城) as an example to study the Taiwanese “Szutian”(祀田). Szutian means the land of the temple, is the land that believers maintain to operate the temple and donate or raise funds. During the Qing period, there were two types owners in Taiwan — the official one and unofficial landowner. The former is named “Yehu”(業戶), the latter is named “Yezhu”(業主). The yezhu of the szutian may include the descendants of the donators who donated the lands, the God in the temples, and the tenants who conclude the copping contract with the temple. It caused multi-owners status for one property. In addition, due to the fact that most portion of Ci-You temple Mazutian is still in the mountain area, this article also discusses about land ownership in Taiwan in Qing period.

During the Japanese period, residents of the Mazutian mountain area avoided the high taxation of the “Taiwan Land Tax Rule”(臺灣地租規則) in 1904, and abandoned to register as the landowners of Mazutian mountain area. However, this did not mean that residents denied themselves as landowners. The reason was that the residents’ perception of the “owner” still remained in the concept of “multi-ownership” during the Qing period. Therefore, even if the residents made register the Ci-You temple as the official certificated owner on the government record, they still thought that both of them were landowners. They ignored the difference between Traditional Custom and Modern Law.
And this practice sowed for the disputes over the land ownership between two parties in the future.

In post-world war Ⅱ the Kuomintang (KMT) regime jointed Taiwan and immediately carried out the Cadastral Clearance and the general registration of land. However, the process was extremely rushed and chaotic. Therefore, the contents of most registration were transcribed from official documents in Japanese period. The inconsistency of unsettled ownership-disputes between the official and unofficial owners’ can not be solved. In 1953, the government legislated “Land-to-the-Tiller” program(耕者有其田政策), and most of the fields in Mazutian were transferred to tenants. Awing to the fact that part of the mountain land was not expropriated by the government, the certain part of the land price was too high, the residents could not afford it but gave up the right , so Ci-You temple still holds nearly 2.97 million square meter fields in the mountain area today.

The land ownership lawsuit took place in 2006 and pushed the land ownership conflict between Ci-You temple and mountain residents to the highest point. Although the Ci-You temple won the lawsuit. But for Pu-An-Tang and other mountain residents, the sentence does not reflect justice.
第一章 緒論 10
第一節 新聞報導中的普安堂拆除爭議 10
第二節 文獻回顧 12
壹、 監院報告內容摘述 12
貳、 黃富三〈清代北臺灣的墾拓、寺廟與祀田〉內容摘述 14
參、 孫窮理〈九芎林山埔之謎〉報導摘述 15
肆、 小結 15
第三節 問題提出 16
第四節 研究方法 18
壹、 研究方法之設定 18
貳、 本文架構 19
第二章 清治九芎林山埔祀田 21
第一節 九芎林埔地之開墾 21
第二節 宗教信仰與祀產之所有者 22
壹、 庄廟與祀產 22
貳、 享有祀產之主體 24
第三節 清治臺灣祀田業主 26
壹、 臺灣土地之業主 26
貳、 官府關於祀田之特別規範 28
參、 臺灣祀田業主之認定 30
第四節 九芎林埔地祀田之業主 34
壹、 官府認定之業戶 34
貳、 民間肯認之業主 35
第五節 九芎林山場之開墾 40
壹、 泰雅族原住民之蹤跡 40
貳、 漢移民入墾山場 42
第六節 九芎林山場之業主 44
壹、 清治臺灣山場之所有關係 44
貳、 九芎林山場業主之認定 45
第七節 小結 48
第三章 日治時期三百甲媽祖田 50
第一節 初次土地調查與媽祖田 50
壹、 土地調查之展開 50
貳、 媽祖田地區之調查 51
參、 享有祀產之主體的轉變——從「神佛」到「寺廟」 57
肆、 業主之「權利化」與「單一化」 62
第二節 林野調查與媽祖田 62
壹、 林野調查之進行 63
貳、 媽祖田山區林野調查之結果 64
參、 與土地調查結果迥異之原因——1904年「臺灣地租規則」 65
肆、 普安堂之設立 70
第三節 寺廟整理運動與媽祖田 72
壹、 寺廟整理運動之推行 72
貳、 對於傳統寺廟之衝擊 74
參、 慈祐宮之應對 75
第四節 小結 77
第四章 戰後之媽祖田 79
第一節 土地總登記之亂象 79
壹、 戰後之地籍整理與寺廟祀產 79
貳、 媽祖田山埔之地籍整理 85
第二節 「耕者有其田」政策之影響 86
壹、 國民黨政權之土地改革政策 86
貳、 媽祖田山埔推行「耕者有其田」之情形 90
第三節 媽祖田之訴訟紛爭 95
壹、 普安堂訴訟紛爭 95
貳、 媽祖田山區其他訴訟紛爭 99
參、 小結 100
第五章 結論 102
壹、 媽祖田山區之部分 102
貳、 媽祖田埔地之部分 106
參考文獻 107
附錄 114
一、中文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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